家世 裴應章,字元暗,號淡泉(公元1537一1609),清流縣城關人,明隆慶元年進士,官至工部尚書、吏部尚書。至今還遺留他當年的舊居地“宮保尚書”府。他的始祖裴元季,自河東宦閩,家于三山,元代避亂由福州遷居清流,肇家成族。至明代,應章是來閩后的第九世孫。他父親名鎰,宇厚卿,排行第三,科班出身,舉人。曾經(jīng)營商業(yè),到過廣東嶺南、吳、越,家庭小康。生有四子:長為:應章,次為:應珊,三為:應徽,四為:應試。厚卿倦游家居,頗有蓄積,尤篤孝友,注意培養(yǎng)后代,深得邑人尊重。后以應章輔國有功,官高顯達,因而厚卿亦蒙當朝皇帝封為副都御史,賜工部尚書?,F(xiàn)清流城關生產(chǎn)街尚存留有裴尚書故居門樓牌坊一座,為條石青磚砌筑,頂部磚雕細壘如意斗拱,橫額篆刻“宮保尚書”“隆慶戊辰科進士裴應章”,門前兩側(cè)設二尊石獅,為三明境域內(nèi)現(xiàn)存最古老的牌坊。 應章少年時代,即為群季之冠,秉資奇穎,敦篤友孝。經(jīng)其父督促就學,舉一反三,聰敏過人。中秀才后,他到溫郊黃家寨上陽山求學。該山有寺,風景綺麗,僻靜幽雅,讀書于此,專一無擾,收效甚佳。數(shù)載之后,博覽群書,貫通經(jīng)史,終成大才。山寺吟誦處,至今留下橫匾、對聯(lián),依稀可辨。 隆慶二年(1568),應章年屆三旬,學成應試,得中進士(戊辰科)。應章原配曾氏,繼室伍氏,生子汝寵、汝申、汝甲、汝丁。 政績 應章在隆慶年間初任官職,只有短短四年,而在萬歷年間為官多年,其政績以萬歷年間為多。當他覲見神宗皇帝時,雍容有度,奏對興革諸事,條分理晰,切合時宜,得到皇上的嘉納賞識。其政績列舉如下: 明穆宗皇帝給裴應章的圣旨 萬歷六年(1578)三月,任太仆寺少卿時,奉旨出使遼國。目睹遼國盛況,老幼有序,各安生業(yè)。行人讓路,政治清明,深得民心;部隊訓練有素,邊疆將士紀律嚴明等,則認為明代王朝有很多不如遼國。因而有慨于中,即奏呈《防遼表》,勸當朝應秣馬厲兵,修明政治,愛護百姓,預防遼國人侵,深獲皇上嘉贊。 萬歷十五年(1587)十一月間,駐守湖北鄖陽的巡撫擬將叛亂。集群臣議,咸謂非應章莫能定。于是,皇上命應章為提督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馳赴鄖陽平亂。先后檄文,說明國家安危,系于一念之差,“國必自伐而后人伐之,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”,“禍福無門,惟人自召”,詞意懇切。叛部首要,深覺在理,放棄惡念,相率歸降,自縛至數(shù)百里外以迎應章。裴提督集合全體官兵,將首惡繩之以法,籍昭懲戒。其余脅從者不加追究,使人懷德而畏威。鄂省地區(qū)安定如故。留駐鄂省鄖陽一段時期,候皇命另選人才繼任巡撫。他回京后,就任戶部侍郎。 萬歷十六年(1588),因裴公平亂有功,旋即掌管軍政大權。那時邊境將帥,大都玩忽職守,飽食終日,無所用心,甚而貪污腐化,互相勾結,壓榨人民,危害朝廷。民不聊生,怨聲載道。應章即深人民間,明查暗訪,收集邊境將帥貪贓枉法的罪惡,寫成奏章,條呈六項,上達君聽?;噬喜杉{應章意見后,立即罷免那些違法亂紀的將帥。于是軍風國紀大振,邊疆防務得以鞏固。 萬歷三十四年(1606)間,應章任吏部尚書,竭智盡忠。應章對國家大事,處理審慎,力持正義,絲毫不茍,敢于改革,敢于提出不同意見,敢于頂撞權貴和勢力很大的宦官。過去,曾有每三年派出大臣巡察邊疆一次的制度,籍以促進軍事設施。實行多年,成為慣例。欽差大臣們,所到之處,收取金銀禮物,珠寶饋贈,盡歸己有,大發(fā)橫財。黜、陟、賞、罰,出自私意,不以公論,以致邊境軍民不得安生。應章體察時弊,建議這種巡察定制,應該廢止。認為邊疆保衛(wèi),不在巡察時的弄虛作假,既糜費公孥,又給上下貪婪之機。“為政在人”,要在平時選拔優(yōu)秀人才充任。賞罰分明,將土用命,邊防自能鞏固。 當權大珰馮保,欲取冏馬三千匹為私人調(diào)用,這是太監(jiān)、宦官想利用權勢私自調(diào)走國家戰(zhàn)馬,供個人顯威。貴人、大帥方擬行,應章不懼權貴,不徇私情,堅持認為太監(jiān)宦官不應干擾武將執(zhí)行政務,阻之不給。據(jù)理奏請皇上,降旨勿與。同僚無不佩服應章的膽略和才干。 晚年生活 裴應章三十歲為官,深得隆慶和萬歷皇帝的信任,言聽計從,立下不少功績,足慰平生之愿。當他年屆古稀,“利名心了愛青山”之際,正好功成引退。于是上本皇上,獲準回縣,榮歸故里。神宗御宴裴公,同僚相繼餞行,沿途官員迎送不暇。回到家中有兒孫繞膝,侍候晨昏,心情分外舒暢,無公務之糾纏,恒沉醉于山水之間。如本縣之南極山、金蓮寺、大豐山、明溪的滴水巖等,都有他游玩的遺跡。興之所至,便吟詩作對以自娛。還在南門城。 外建有一座樓,名為:望耕樓。他常在樓上看農(nóng)民終歲勞動,與家鄉(xiāng)父老談論稼穡,或約好友飲宴、吟詩作賦其間,樂度晚年。 裴公關心民瘼,恒把鄉(xiāng)親應興應革意見,提供地方官辦理。對本縣及鄰縣人民,常懷濟困恤貧之心。連城浮糧很多(田賣給他人,公糧沒有過給買主,還需賣主繳交,叫浮糧,當事者議分旁邑人民負擔,裴公獨非其議,認為浮糧宜豁不宜分,才能減輕人民負擔。寧化縣吳某向他家借銀數(shù)百兩,無力償還,就毀去債券,免其歸還。宗族間有窮苦無力建房者,給族屬住房數(shù)十間,以資居住。 死后哀榮 裴公回到清流三年,因年老疾病纏擾,日與藥爐為伍,而長子汝龐又先應章一個月病卒,致使病情加劇,藥石罔效,于萬歷三十七年(1609)元月初四日逝世,終年七十三歲。當他臨終時,召集兒孫,勉勵多讀詩書,謹言慎行,為官要廉潔奉公,愛民重士;居家要濟困恤貧,親鄰睦里。以此作為告誡子孫的遺言。 裴公病故后,地方官申文上奏,巡撫、按察申奏朝廷。神宗皇帝為紀念有功大臣,輟朝一日,以示哀悼。追贈他為“太子少?!?。加封溢號“恭靖”。派遺官員為他營葬,還用皇帝名義派大員祭奠他,給裴應章以極大榮譽。他的墳墓在寧化安樂。 裴應章死后,清兵人關侵擾,時局動蕩,邊防告急。滿朝文武官員,無不思念他過去的功績。咸認為應章一生高風亮節(jié),有卓見遠識,不愧是大臣器才。并公議立“恭靖”牌坊。明御史喬承詔為他立“天官家宰”坊,“奕世尚書”坊。這些牌坊,都是跨街設置在縣衙前,系在今“清苑”前面十字路口。本縣父老,以裴應章安邦定國,勞績卓著,由地方官設祠紀念,春秋祭祀,以志功績。他的著作有《編蒲》、《蠹余》,《諫草》、《焚余》、《莊子摘語》、《左傳纂語》等流傳于世,現(xiàn)巳蕩然無存。(王振經(jīng) 王遠生) |